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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5年「實驗室人員生物安全繼續教育訓練」(台中場)

本課程依據「感染性生物材料管理辦法」第二十一條第二項規定,實驗室及保存場所之工作人員,每年應受生物安全及生物保全繼續教育至少4小時。課程核心在於提升人員對生物危害的辨識能力與實務防護技術,以維護實驗室同仁之健康與環境安全。

報名網址:http://beclass.com/rid=305263d69dc4ae6bca08

115年實驗室人員繼續教育課程簡章(台中場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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